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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一期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一期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5年1月
项目名称 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年产86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一期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6日,在交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经济开发区美锦路西02号,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嘉琪,注册资本为捌仟万元,是由交城县金兰化工有限公司和美锦能源集团共同出资建设并由交城县金兰化工有限公司控股的民营股份制企业。
企业主要从事制造销售农用硝酸铵钙、化肥、复合肥料、有机肥及微生物肥料、复混肥、大量元素水溶肥、中量元素水溶肥、微量元素水溶肥等。
该企业现有在岗员工现有员工495人,其中一期297人,二期198人。企业成立有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部门领导为安委会成员。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该企业现设有6个机关职能部门、7个车间,职能部门包括安全科、财务部、综合办公室、设备科、质控科、仓储科,7个车间分别为公用车间、硝酸车间、配料车间、铵钙车间、硝酸镁车间、结晶钙镁车间、包装车间等。共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人,其中一期6人、二期4人。
企业主要生产装置包括:一期生产装置包括年产2×15万吨硝酸生产装置两套(中间产品)、年产20万吨硝酸钙镁生产装置一套(其中:年产10万吨硝酸钙生产装置一套、年产10万吨硝酸镁生产装置一套)、年产20万吨硝酸铵钙生产装置一套、年产6万吨氨水装置一套;二期生产装置包括年产20万吨熔盐生产装置一套(其中:年产10万吨硝酸钾生产装置一套、年产10万吨两钠生产装置一套),年副产氯化镁10万吨。因二期生产装置处于试生产阶段,不在本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内。
 
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事故后果模拟法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1.硝钙、硝镁、铵钙生产厂房北侧罐区围堰内电缆桥架盖板缺失。
2.电力线路敷设方面:压滤厂房二层电线沿墙地面敷设,没有穿管保护;配料厂房打包机接线不规范。
3.区域配电室一层、二层电缆穿墙处有缝隙,西侧窗户预留孔未设防护网。
4.区域配电室一层从窗户接有临时用电线,一楼西侧放置有笤箒、塑料桶等杂物。
5.硝酸镁尾气风机底座、漂白塔底座设备腐蚀。
6.区域配电室一层未设应急灯;10kV开闭所疏散指示灯故障。
7.氨蒸发器A磁翻板液位计故障。硝酸钙清液槽温度计、液位计故障。
8.硝镁车间硝酸铵钙三效蒸发器封头法兰密封不严(漏料)。
9.硝酸装置氨蒸发器B循环水上水管线连接的开车蒸汽设计为双阀加检查阀,现场为单阀;
10.硝镁车间三层吊装孔北侧定位接收系统电源分配箱未固定。
11.铵钙库房堆放不规范,部分产品堵塞消火栓。
12.铵钙库房内灭火器配置不足,产品堆垛与墙、柱安全距离不足。
13.硝酸车间一楼东侧楼梯口配电箱接线破损、接头未使用绝缘胶布缠绕。
14.维修车间二楼办公室处有休息床位。
15.标识标志:停用设备未挂停用牌(旧硝酸镁中和槽、钙镁液槽、硝镁车间制冷机组等);管道标识、设备标识、排污罐安全标识缺失;排污罐无设备标识牌。
16.晶体钙镁车间、维修车间等区域未定置管理。
17.晶体钙镁车间、各作业场所缺少安全风险告知卡。
18.液氨卸车缺少液氨排放吸收操作规程。
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
(1)未经正规设计,不得随意增加建(构)筑物,确实需要时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正规设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必须了解掌握安全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按照企业管理实际情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及时补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将懂管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人员安排在合适的岗位,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要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持证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安全管理能力、安全基础知识的学习,持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在组织安全知识培训的同时,增加电气、仪表、设备、工艺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操作人员及其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进行资格复审。
(4)认真执行变更管理制度,人员、设备设置、工艺、电气、仪表等发生变更时,严格按照变更管理要求进行。
(5)建立预防性维修管理制度,定期对重要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将安全设施的检维修纳入年度、月度检维修计划,实行预防性检维修,防止因安全设施缺失或不能正常投运诱发各种生产安全事故。
特种设备及附属安全设施的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月度维护保养、年度维护保养等并及时进行法定检测,保证特种设备正常投运,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加强防爆区域内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电源箱螺栓短缺、接线口穿线管断开等应及时修复。加强电气防爆管理,按时进行防雷检测,确保静电接地、防雷设施、防爆电气完好。
(6)自身实际和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等检查表,持续不断的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控措施。
(7)加强特殊作业管理,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应严格落实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组织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保证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制度,现场监护人员应了解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8)加强泄漏管理,防止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在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时,应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保证有毒物质的浓度、可燃气体含量、氧含量在规定范围内,且监护人不应小于2人,并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建立健全泄漏管理制度,对于因冲刷或腐蚀容易减薄的重点设备、管道进行周期性测厚,发现泄漏要立即处置、及时登记、尽快消除,不能立即处置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建立设备泄漏台账,限期整改。建立泄漏常态化管理机制,从泄漏检测与维修和源设备泄漏管理两个方面加强泄漏管理,通过预防性、周期性的泄漏检测发现早期泄漏并及时处理,避免泄漏发展为事故。
(9)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严格落实重大危险包保责任制,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设施进行检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要吸取事故教训,不断完善检测监控设施;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按照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职,保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正常投运。
(11)加强安全阀、爆破片、仪表等安全附件的日常管理保证正常投运,不得随意关闭安全设施。
(12)加强建筑物防火安全,特别是办公楼、铵钙库房、控制室、氨氧化厂房的防火防爆管理。
(13)企业应加强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带压密封、带压开孔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和人员定位系统(包含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加强系统与实际融合,保证用到实处。
(14)将承包商等外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责任落实、统一安全检查,统一安全考核,有效防范施工、作业、运营事故。
(15)加强装置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明确异常工况并授权处置;不断完善异常工况的辨识、细化异常工况处置方法,加强装置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异常工况的处置方法、处置要求、处置程序等日常培训,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正确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液氨罐区、硝酸生产装置同时时间现场操作人员应控制在3人以下;系统性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现场作业人员不允许超过6人。
(16)组织开展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等全方位安全风险辨识,实行风险分级管控,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岗位和人员,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管控平台。
(17)对工艺指标报警、气体报警器报警实行闭环管理,每季度对工艺指标异常报警、设备运行指标异常、安全设施异常等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原因,积累数据。
按要求每三年开展一次HAZOP分析并严格落实HAZOP分析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操作规程、工艺卡片、DCS系统中各项工艺控制指标应严格保持一致,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修订操作规程。严格控制液氨储罐的液位及其他工艺指标,严禁超量储存。
(18)保证消防水系统供水压力正常,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消防栓应有编号、开启灵活、出水正常、排水良好,消防炮阀门及转向应齿轮灵活、润滑无䅎蚀。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泡沫液应定期更换,并建立更换记录。每年清理一次消防喷淋管网及喷头内的杂物,保持喷头畅通;每月对储罐的喷淋系统出水情况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对参与消防联动的设施进行实验,保证紧急状况下能够及时投用。
(19)根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要求,不断完善现场应急物资配备和储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0)吸取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8”液氨泄漏中毒事故的教训,对排液、取样作业等非常规作业进行风险辨识,完善操作规程;加强厂区人员进出、定位管理;在导淋排液口、取样口等处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厂区内严禁设置操作室、休息室等;加强班中人员的管理,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工艺报警的处置管理,报警后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正确处置;加强企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和防护用品使用培训,严禁盲目施救;通过学习事故案例,结合企业实际举一反三,真正能够起到事故受教育的作用,防止将别人的事故当做故事。
(21)严禁生产装置带病运行,企业要对照带病运行的工况持续辨识,逐一进行排查,发现带病运行及时进行处置。
(22)需要改扩建时,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等。
(23)加强厂内产品运输车辆,液氨、硝酸装卸车辆和叉车等车辆的运行路线、车速等方面的安全管理,严禁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1)企业应定期对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系统、联锁等进行调试,保存调试记录,确保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系统、联锁等正常投运,每12个月至少对安全仪表系统所有联锁回路进行一次功能安全等级符合性测试。
(2)按照设计的工艺流程图,正确设置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工艺控制指标的正常操作范围、报警值、联锁值,保证工艺报警正常投运,及时处置工艺报警并分析原因做好记录。
(3)加强对防雷、防静电、防腐蚀、防护罩、强制通风、安全警示标志、视频监控、火灾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的日常巡回检查及定期检测,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加强产品装卸车管理。企业存在液氨装卸车作业、硝酸装卸车作业和氨水装车作业,装卸车作业要进行连接管口的可靠性确认,防止发生易燃易爆物料泄漏,发生火灾、中毒和窒息事故;加强恶劣天气的装卸车管理,严禁在雷雨等恶劣天气装车作业。
(5)加强全厂污水排放系统的管理,保证装置、罐区进入全厂污水排放系统的水封、阀门井等正常投运,逐一排查水封井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加强液氨、氨水储罐及附属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储罐安全稳定运行。
(7)铵钙库房、产品库房应定置划线管理,产品堆距、垛距与柱距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堆垛不应过高,以防发生坍塌事故。各生产厂房、库房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不应堆放生产产品,产品不应堵塞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8)柴油发电机、EPS、UPS等应急电源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保证正常投运。
事故应急方面的建议
(1)在组织机构、人员、装备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2)加强应急演练训练,应急预案的演练要贴近实际,确保演练的有效性,演练后及时进行总结,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修订。
(3)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够正常使用。
(4)定期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后,及时总结,并根据演练情况修改预案。
 
安全评价结论 山西东锦肥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范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件。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5年1月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宋会婷 S011041000110201000775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张来庆 S011041000110191000876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慧斐 S011041000110202001454 土木工程 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谭向春 S011041000110192002490 电气 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宋会婷 S011041000110201000775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宋晋峰 1100000000302649 自动化 安全评价师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杨军凯 1700000000301499 电气 安全评价师  
王凯飞 S011041000110203001250 安全 安全评价师  
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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