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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市中佰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津良加油站、LNG加气站、充换电站项目(一期加油站工程)新建项目

长治市中佰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津良加油站、LNG加气站、充换电站项目(一期加油站工程)新建项目
2024年10月
项目名称 长治市中佰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津良加油站、LNG加气站、充换电站项目(一期加油站工程)新建项目
项目类别 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长治市中佰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成立,营业期限为2019年2月12日至2039年1月31日,法定代表人是梁艳凌,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洗车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治市中佰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津良加油站、LNG加气站、充换电站项目(一期加油站工程)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长治市中佰加油站有限公司
(3)项目备案单位: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4)项目性质:新建
(5)项目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堠北庄街道南津良村
(6)注册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堠北庄街道南津良村
(7)项目用地面积:2765.04m2
(8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9)项目安全设施投资:30万元
(10)建设内容:
拟建一座三层框架结构站房,建筑面积为585m2,拟建一座螺栓球网架结构罩棚,建筑面积为342m2(投影面积为684m2),拟建3座加油岛,设4台四枪潜油泵式加油机;在站房北侧设油罐区,内置6个单罐容量20m³的SF型双层储油罐,其中20m³汽油储罐3个、20m³柴油储罐3个,总储油量120m³,折合计算储油量90m³,站内配套的电器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工艺设备、管道工程及道路硬化等。
(11)加油站等级: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16加油与L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该站柴油罐折半计算后的等级:90m3/180+60/120=0.5+0.5=1,为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12)可研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13)设计单位:山西盛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4)合规性:山西省商务厅于2013年下发了《关于新建中石化山西太原郑村加油站等进行规划确认的批复》(晋商发[2013]322号),2022年2月7日取得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晋(2022)郊区不动产权第0070526号),2023年3月15日取得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颁发的《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长治市中佰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建加油站进行规划确认的批复》(长审管批[2023]151号),2023年11月16日取得长治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140400-89-01-851413),2024年4月1日取得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40400202402005号),2024年5月14日取得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40400202403006号)。
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
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
2.埋地油罐的操作井、位于作业区的排水井应采取防止渗漏措施,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3.选用的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加油站用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工程技术规范 》SH/T3177的有关规定;选用的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加油站用埋地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工程技术规范 SH/T3178的有关规定。
4.与罐内油品直接接触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非金属层,应满足消除油品静电荷的要求 ,其表面电阻率应小于109Ω;当表面电阻率无法满足小于109Ω的要求时,应在罐内安装能够消除油品静电电荷的物体。消除油品静电电荷的物体可为浸入油品中的钢板,也可为钢制的进油立管、出油管等金属物 ,表面积之和不应小于下式 的计算值。
 A=0.O4Vt
式 中:A—浸人油品中的金属物表面积之和(m2);
 Vt— 储罐容积(m3)。
5.安装在罐内的静电消除物体应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本标准第11.2节的有关规定。
6.双层油罐内壁与外壁之间应有满足渗漏检测要求的贯通间隙。
7.双层钢制油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等非金属防渗衬里的双层油罐,应设渗漏检测立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8.加油机上的放枪位应有文字标识。
9.加油站配备的加油机,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
②应当具备整体防爆;
③经过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检定合格。
10加油站的储罐、输油管线、加油机等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渗漏、滴漏。
11加油站宜采用油罐装设潜油泵的一泵供多机(枪)的加油工艺。采用自吸式加油机时,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和罐内底阀。
12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2汽油加油机与油罐之间应设油气回收管道,多台汽油加油机可共用一根油气回收主管,油气回收主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3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采取防止油气反向流至加油枪的措施;4加油机应具备回收油气功能。其气液比宜设定为1.0~1.2;5在加油机底部与油气回收立管的连接处,应安装一个用于检测液阻和系统密闭性的丝接三通。其旁通短管上应设公称直径为25mm的球阀及丝堵。
13金属软管的开箱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金属软管内,外表面应清洁干燥,不允许有锈蚀、铁屑等残余物存在;2.网套与波纹管应贴合,波纹管表面不允许有碰伤、焊渣等缺陷;3.钢带网套的网花应均匀分布,其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允许有折叠、扭曲等缺陷;4.金属软管接头的密封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擦伤、毛刺、砂暇、焊渣等缺陷。
14受地形限制,加油油气回收管道坡向油罐的坡度不能满足本规范第6.3.14条的要求时,可在管道靠近油罐的位置设置集液器,且管道坡向集液器的坡度不应小于1%。
15不导静电热塑性塑料管道的设计和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3.12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内油品的流速应小于2.8m/s;2管道在人孔井内、加油机底槽和卸油口等处未完全埋地的部分,应在满足管道连接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短的安装长度和最少的接头。
16质量合格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厂名及产品出厂编号;2.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3.设计和制造标准及制造许可证;4.金属软管及接口端面材料;5.材料的原产地质量合格证明;6.有制造厂技术(质量)检验部门公章的检验报告;7.检验日期及检验结论。
17防渗罐池的各隔池内应设检测立管,检测立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测立管应采用耐油、耐腐蚀的管材制作,直径宜为100mm,壁厚不应小于4mm;
2 检测立管的下端应置于防渗罐池的最低处,除设置在车道下的油罐外,检测立管的上部管口应高出罐区设计地面200mm;
3 检测立管与池内罐顶标高以下范围应为过滤管段,过滤管段应能允许池内任何层面的渗漏液体进入检测管,并应能阻止泥沙侵入;
4 检测立管周围应回填粒径为10mm~30mm的砾石;
5 检测口应有防止雨水、油污、杂物侵入的保护盖和标识。
18装有潜油泵的油罐人孔操作井、卸油口井、加油机底槽等可能发生油品渗漏的部位,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19双层油罐、防渗罐池的渗漏检测宜采用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液体传感器监测时,传感器的检测精度不应大于3.5mm。
20相关电气设备应满足所处区域的防爆要求并具有相应的防爆标识或防爆合格证。
21加油机底盆处应具有带切断阀的油气回收三通检测接口,管线与接口的设置应满足现场检测要求。
22油气回收管线的坡度、直径及相关连接件应符合GB 20952-2020的要求。
23若油气回收管线上使用了单向阀或采用的真空辅助装置使气体在装置中不能反向导通,则应设置一段带切断阀的短接管路。
24所有油气管线排放口应按GB 50156-2012的要求设置P/V阀。P/V阀下端具有切断阀,P/V阀和切断阀之间应具有压力检测接口。P/V阀应在设置的压力下正常工作。
25具有油气回收功能的加油机的封印应完整。
26具有油气回收功能的加油机应符合加油机计量准确度要求。
27加油枪油品出口与油气回收进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5 mm。
28加油机加油时油气回收系统应正常工作。
29储油罐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储油罐容积表,并采用电子式液位计或量油尺获得储油罐液位,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具有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
30油罐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的人孔,人孔公称直径宜为600mm 。人孔简节应采用和内层罐筒体相同的材料,人孔盖应采用钢制。人孔应位于油罐顶部纵向中心线上并高出外层罐筒体外表面至少150mm。人孔用垫片应采用与储存介质相适应的材料。
31液位传感器:
1在传感器断开的情况下,系统应处于报警状态。
2 液位传感器在检漏液罐中的位置,应保证当检漏液罐中的液面下降量大于双层间隙容积的15%或301.(取两者间较小的容量)时,触发警报。
32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作业区内的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氢气、油品、LPG、LNG和CNG管道以及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33钢制油贮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34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油气放空管在接入全站共同接地装置后,可不单独做防雷接地。
35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36采用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导电内衬应接地;采用不导静电的热塑性塑料管道时,不埋地部分的热熔连接件应保证长期可靠的接地,也可采用专用的密封帽将连接管件的电熔插孔密封,管道或接头的其他导电部件也应接地。
37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38油罐车卸车场地内用于防静电跨接的固定接地装置不应设置在爆炸危险1区。
39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40钢结构防火保护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用途、 场所、 火灾类型, 选用相应类别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41对消防设施、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等管理档案,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严禁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
42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箱或沙池等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43灭火器、灭火毯应放置于醒目且便于取用位置。灭火器应保持标识清晰,各种部件不应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缺陷,存放地点及环境应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保。
44消防沙箱或沙池内应保持沙量充足,不应存放杂物,沙子应保持干燥不结块,不含树叶、石子等杂质,附近应配置沙铲、沙桶、推车等灭火和应急处置辅助器材。
45加油加气站的车辆及人员进出口处应设置醒目的“进站消防安全须知”标识,明确进入加油加气站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6加油岛、加气岛的罩棚支柱醒目位置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停车熄火”标识。
47站房、变配电间、库房、锅炉房等火灾危险区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火灾危险区域”等标识。
48站内卫生间墙面上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标识。
49油、气运输车辆及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应划定固定车位并设置明显标识。
50加油加气站应加强对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管理,如有损坏、缺失的,应及时更换。
5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应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当确需设置在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时,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醒目标志。
52灭火器不应设置在可能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场所,并应采取与设置场所环境条件相适应的防护措施。
53灭火器应定期维护、维修和报废。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更换。
5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1、筒体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表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4、存在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现象;5、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6、不能确认生产单位名称和出厂时间,包括铭牌脱落,铭牌模糊、不能分辨生产单位名称,出厂时间钢印无法识别等;7、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焊等修补痕迹;8、被火烧过;9、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
55钢结构防火保护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用途、 场所、 火灾类型, 选用相应类别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56对消防设施、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等管理档案,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严禁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
57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8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59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6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6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6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6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对长治市中佰加油站有限公司南津良加油站、LNG加气站、充换电站项目(一期加油站工程)新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山西中信安评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该加油站在采用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之后,该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该建设项目从安全角度可行。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4年10月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张来庆 S011041000110191000876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慧斐 S011041000110202001454 土木工程 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谭向春 S011041000110192002490 电气 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宋晋峰 1100000000302649 自动化 安全评价师  
杨军凯 1700000000301499 电气 安全评价师  
王凯飞 S011041000110203001250 安全 安全评价师  
石雪雪 S011041000110203001260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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