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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024年12月
项目名称 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项目
项目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24日,于2024年4月10日取得了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481MA7Y22656D(1-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魏亮,注册资本伍亿伍仟万圆整,注册地址为山西省长治市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光辉大道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
 现有员工238人,含成品包装承包商14人(皓凡〈天津〉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厂区保洁承包商5人(汇盈清洁有限公司),设有生产技术部、财务部、供销部、综合办、品控中心及安全科六个管理部门。总经理负责全厂综合管理工作,设有两名副总经理和安全总监,一名副总经理分管生产技术部、财务部、供销部;另一名副总经理分管综合办、品控中心,安全总监分管安全科。
企业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有5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安全科长为注册安全工程师。
管理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生产单位实行三班两倒工作制,年生产时间为330天。
项目名称: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魏亮
建设地址:长治市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备案单位: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面积约为304822.06m2
负责人:魏亮
建设规模:建设20万吨高纯度纳米炭黑生产线、科技研发和智慧控制中心、蒸汽发电装置、公共及辅助设施等。
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炭黑反应炉、造粒机、干燥机、高温空气预热器、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等生产和辅助生产设备,建设3条年产能力总计20万吨高纯度纳米炭黑生产线和1套35MW超高温超高压高效蒸汽发电装置,配套污水处理、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建设品控中心、智慧控制中心和空压制氮站、循环水、消防水系统、维修车间等公共辅助设施。
投资规模:总投资16亿元
安全预评价报告:2022年7月21日山西赛福特安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安全设施设计:2023年4月抚顺振兴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试生产:2024年8月7日组织专家对《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并对试生产条件进行确认。2024年8月15日-2025年2月14日试生产。
炭黑装置工艺设备、管线由抚顺振兴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35MW超高温超高压高效蒸汽发电装置为EPC工程,由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不同单元施工、设计单位各有不同,监理单位均为北京华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施工、监理具体情况如下:
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1.煤气管线导淋为单阀
2.煤气加压站二层顶部架板未固定。
3.厂外煤气管支架未编号。
4.罐泵出口压力表未安装。
5.原料储罐罐顶呼吸阀未采取保温措施。
6.厂外煤气管线上放空管需打盲板。
7.厂外煤气管线疏水管需保温。
8.厂外煤气管膨胀节损坏。
9.包装车间包装操作箱防爆等级为气体防爆选型,不符合粉尘防爆要求。防爆箱螺栓缺失。
 10.造粒车间应急照明灯防爆选型为气体防爆等级,不符合粉尘防爆要求。
11.煤气加压站一急停按钮接线箱不符合防爆要求。
12.防爆区域部分操作箱接地线有串接现象。
13.炭黑生产装置主管廊钢构架未进行耐火保护。
14.实验油罐区防火堤北侧无踏步;
15.煤气加压风机区域未设可燃气体探测器;
16.成品库未设置限速及警示标识
17.823AIA1132未设置粉尘含量高报警;
18.尾气与空气比值调节设计上未设计,实际DCS组态有。
19.操作规程未按照岗位设置编制操作规程,目前提供有炉前岗位、造粒岗位及发电装置的操作规程,缺少空压站、循环水、污水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不符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3034-2022)的要求,内容缺失较多。
20.未明确企业的组织机构,未按照企业组织机构和岗位配置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照组织机构和责任制编制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21.总平面布置图中二期未建装置应有标注。
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设备设施维护与保养
机泵在高速运转过程中,由于轴承严重损坏,设备产生剧烈震动,会导致机械密封失效、介质泄漏,遇轴承体摩擦产生的高温,易引发着火,所以应加强对动设备的定期检维修,注重日常预防性维修。
制定密封油质量指标分析控制制度,定期检测密封油性质,保证气柜等油密封的有效性。
加强压缩机组系统检查,保证干气密封有效,设备无故障运行。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检验。
定期对防火堤、水封井进行检查维护,定期检查干熄焦提升机吊钩、滚筒。
建立泄漏常态化管理机制,从泄漏检测与维修和源设备泄漏管理两个方面加强泄漏管理,通过预防性、周期性的泄漏检测发现早期泄漏并及时处理,避免泄漏发展为事故。
加强化学品储罐腐蚀监控,定期清罐检查,发现腐蚀减薄及时处理。
建立煤气设施年度检查制度,对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支架标高等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查。
严禁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在用安全阀进出口切断阀应全开,并进行铅封;爆破片应正常投用。
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应保持接地、静电跨接良好,防止静电导除不良引发事故。
建立健全泄漏管理制度,对于因冲刷或腐蚀容易减薄的重点设备、管道进行周期性测厚,发现泄漏要立即处置、及时登记、尽快消除,不能立即处置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建立设备泄漏台账,限期整改。
高温蒸汽管道的蠕变测量应由专人负责,测量人员应保持稳定,蠕变测量工具应齐全完好并定期检定,专尺专用,蠕变监督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机组每次大修时应进行蠕变测量,发现蠕变应变、或蠕变速度超标或测点不正常、偏离线性时就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建立预防性维修管理制度,定期对重要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按要求定期检测维护,保证其正常投用。
煤气燃烧装置在空气管道上设泄爆设施。焦油储罐顶部呼吸阀定期检查其保温措施正常,避免堵塞,且按要求增设泄爆设施。
二、检维修及作业安全管理
严禁用管道上的调节配件替代隔断阀门,按要求应该堵盲板的操作不应以只关阀门代替堵盲板。盲板及其盲板圈的手柄应设置明显的区别。
进入成品料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系好安全带,且应有人监护。人工捅料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卸油品、氨水时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距装卸栈台20m以内禁止机动车进入。
在有毒、有害物质的设备、管道和容器内检修时,应可靠地切断物料进出口,保证有毒物质的浓度、可燃气体含量、氧含量在规定范围内,且监护人不应小于2人,并备好防毒面具和防护用品。
催化剂装填之前,所有人员应当仔细阅读催化剂安全文件和安装程序;催化剂装填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应着化学防护服以防止皮肤接触到催化剂粉尘,并配备防尘口罩;每次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应全部装入密闭容器,并在容器外壁贴上明显标签,慎防同其它固废混淆,并交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
化验室的固体废弃物、废液及废弃的油样,应分类集中收集,并定期运走处理;过期试剂交予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处理。
卸车站设施设紧急脱离装置,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试验,检查夹紧机构和整个系统的可靠性。紧急脱离装置在分离后和重新对接以前,不能对前后两只阀门进行任何操作。
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应严格落实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组织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保证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制度,现场监护人员应了解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作业场所同时间现场操作人员应控制在3人以下;系统性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现场作业人员不允许超过9人。
加强VOCs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保持VOCs管道压力等关键工艺指标正常,防止串联爆炸、回火爆炸等事故。
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相关规定,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为置换介质。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不应在煤气设施上栓、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m内严禁火源;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预定要求,应按预定目的,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应有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应取得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操作插板等危险工作,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加压机或抽气机前的煤气设施应定期检验壁厚,若壁厚小于安全限度,应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使用。
三、电气安全管理
转动设备的清扫、加油、检修和内部检查时应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并挂上检修牌,方可进行。
定期检查厂内的气体、液体、炭黑粉尘输送管道的接地,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且做出记录,存入管道技术档案,保证流体输送管道安全。
接地线不得搭接、串接,不得涂漆或加绝缘垫。
生产区无人值守的仪表控制机柜间应设置自动气体灭火设施。
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线路、仪表的检查和维护管理,确保电气设备设施运行正常。
电气作业必须由有操作资格的人进行,严禁岗位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临时用电应经审查批准,并有专人负责管理,限期进行拆除。
四、消防安全管理
保证消防水系统供水压力正常,消防道路畅通无阻。
消防栓应有编号、开启灵活、出水正常、排水良好,消防炮阀门及转向应齿轮灵活、润滑无䅎蚀。
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泡沫液应定期更换,并建立更换记录。
每年清理一次消防喷淋管网及喷头内的杂物,保持喷头畅通;每月对储罐的喷淋系统出水情况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定期对参与消防联动的设施进行实验,保证紧急状况下能够及时投用。
五、自动化控制及工艺安全管理
对工艺指标报警、气体报警器报警实行闭环管理,每季度对工艺指标异常报警、设备运行指标异常、安全设施异常等异常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原因,积累数据。
定期校验仪表,定期进行联锁调试。
每年对紧急切断阀进行定期测试。
仪表铭牌和仪表位号应齐全、牢固、清晰。
GDS、DCS建立报警和处置记录,紧急停车按钮应设状态报警和记录。
自动化控制系统长期停用再次启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
严格执行DCS控制系统管理制度,严禁随意更改联锁值、停用联锁保护。
每五年开展一次HAZOP分析。
操作规程、工艺卡片、DCS系统中各项工艺控制指标应严格保持一致,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完善异常工况的处置程序,并传达到相关人员。
严格控制氨水储罐、原料油储罐等的液位及其他工艺指标,严禁超量储存。
依照《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50759-2022)规定油气回收装置和油气处理装置区域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器;焦油罐区尾气回收系统设置紧急排放的切断阀;储罐的远传压力信号接入DCS;罐区尾气收集支管、污水处理尾气收集支管、炭黑收集尾气支管设紧急切断阀。
依照《燃气余热锅炉烟气脱硝技术装备》(JBT11265-2012)规定设置SCR脱硝设备故障、氨空比高于8%的连锁切断氨供应设施。
13.依照《防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规定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及控制等安全设备设施应确保持续有效,未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编制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自身工艺、设备、粉尘爆炸特性,爆炸防护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定粽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定期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检查。企业应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及培训,普及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法规、标准,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品和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检维修人员应进行专项粉尘防爆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制定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检修作业应进行审批。建立粉尘防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除尘系统管理等)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包含防范粉尘爆炸的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六、事故与应急管理
1.根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要求,不断完善现场应急物资配备和储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注重现场操作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不断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及事故影响范围。
3.增加应急处置力量,设立兼职应急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
4.深入开展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处置经验,举一反三开展事故教育。
七、培训及其他
加强工艺、应急、风险辨识、设备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化工工艺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组织开展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安全风险辨识,实行风险分级管控,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岗位和人员,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日常巡回检查,定期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整治消除隐患。
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保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与煤气、焦油供应单位的相互联系,当生产出现波动或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定期对煤气、焦油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测厚,制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管道事故应急演练。
特种设备、安全阀、压力表等强检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
加强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新入职人员准入门槛,鼓励在职人员通过学历提升、专项培训等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全方位开展风险辨识,加快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加强厂外煤气、焦油管道的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定期进行巡线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确保煤气管道安全运行。
加强承包商管理,明确承包商施工作业从资格审核、方案审核、现场安全交底、培训教育等全过程的管理职责。
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对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的安全验收评价,山西中信安评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4年12月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任迎春 1800000000200140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张来庆 S011041000110191000876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慧斐 S011041000110202001454 土木工程 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谭向春 S011041000110192002490 电气 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任迎春 1800000000200140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宋晋峰 1100000000302649 自动化 安全评价师  
杨军凯 1700000000301499 电气 安全评价师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王凯飞 S011041000110203001250 安全 安全评价师  
         
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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