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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北外环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北外环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3年3月
项目名称 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北外环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北外环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项目地址:长治高新区鹿家庄村北
企业基本情况: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北外环路加油站位于长治高新区鹿家庄村北,成立于2012年12月18日,负责人:赵雨欣,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共有职工8人,设有加油站经理、加油站主管、收银员、加油员、专职安全管理员等岗位。
该站前身为“鹿家庄蓝天加油站”,2000年4月取得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核发的《乡(镇)村企事业土地使用证》;2011年3月1日由长治市郊区鹿家庄村委会出具“长治高新区石化有限公司与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签订了加油站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的证明,并将加油站名称更名为“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北外环路”。
该站2013年1月21日取得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长公消验字【2013】第0006号)。
该站2022年4月22日取得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变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长应危经字【2022】000028B3Y3),有限期限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2022年8月15日取得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证书编号:晋AQBWHIII20220293),有效期至2025年8月14日。
该站2022年8月31日取得长治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110588843639)。
该站2022年12月5日长治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证书第0402030号),有效期至2027年8月15日。
该站2023年2月27日委托山西恩博利雷电防护有限公司对站内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并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1042017005[2023]晋D(C)0005。
该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21年5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北外环路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21年10月29日在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监管部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140471-2021-024。
该站双层罐改造完工后,经5部门共同验收后,核发了“长治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双层罐改造核查验收表”。
该站经营的汽油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服务对象为各种行驶燃油机动车辆。所经营的汽油、柴油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汽车槽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该站设有4座SF型储油罐(其中2座30m3柴油储罐(其中一座柴油罐目前处于备用状态),1座40m3汽油储罐和1座20m3汽油储罐)。
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1、备用柴油储罐上未悬挂备用标识牌。
2、各人孔操作井内的液位仪防爆接线盒未单独接地。
3、2#加油机的柴油加油枪有渗漏现象。
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安全经营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1)坚持对员工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水平。
(2)加强对流动人员及站内设施的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出或逗留加油站,并做好防火宣传,加强引火源的管理,控制和消除引火源。尤其是在卸油等高风险作业时,要做好人员的管理。
(3)不得在站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4)定期进行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检测和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定期检查油罐的腐蚀情况。
(5)油罐车向油罐内卸油时,严禁同时进行加油作业。
(6)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7)加油站内员工应规范着装,工作时穿防静电鞋。
(8)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箱或沙池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9)如加油站进行改扩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45号令)的有关办法实施。
(10)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强化应急培训,进行实地演练,并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和演练完毕的效果评价。
(11)应对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电气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证实行闭环管理。
(12)对进入站内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进站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要求,按比例提取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一条,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4)定期检查形象标识、房屋顶、罩棚和其他悬挂物是否牢固,避免因坠落带来人身安全问题。
(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建议该站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并且指导加油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6)加油岛岛面不应放置除消防器材外的其他物品,定期进行清理杂物。
(17)站房、配电室、发电室等火灾危险区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火灾危险区域”等标识,如标识脱落,及时进行更换。
(18)建议法人尽快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再教育培训。
工艺和设施方面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1)做好站内的清洁文明,保持站内现场无钩、连、绑、挂现象。
(2)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3)按时对各油罐通气管管口安装的阻火器和呼吸阀、液位仪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防止其带病运行。
(4)加油站内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不能随意改变,防止造成站内安全间距不足问题。
(5)随时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防止造成加油机、油罐等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企业、道路、架空电力线等设施的安全间距不足。
(6)定期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的界限标识进行维护保养。
(7)定期对该站设备设施、工艺管道、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类接地设施的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复紧。
(8)备用罐和停用加油机在启用时应找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清洗油罐,检测相应输油管线是否完好,在决定是否启用。
(9)不得随意切断远传液位仪、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的电源,不得随意关闭安全设施的故障报警显示器(信号灯),保证远传液位仪、视频监控系统等仪表配置的UPS不间断电源正常工作。
(10)罩棚应定期检测结构与荷载的符合性。
安全评价结论 中化石油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北外环路加油站目前的安全管理、站址选择、总图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辅助设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经营储存条件。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3年3月10日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张来庆 S011041000110191000876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慧斐 S011041000110202001454 土木工程 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任迎春 1800000000200140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谭开军 1500000000301460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宋晋峰 1100000000302649 自动化 安全评价师  
杨军凯 1700000000301499 电气 安全评价师  
王凯飞 S011041000110203001250 安全 安全评价师  
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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