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制氧分公司隶属于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是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的二级厂,于2011年6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负责人范跃军,营业场所位于长治市合成北路3号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内部,主要是为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供应氧气、氮气、氩气。
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与长治市潞新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间将继续使用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的所有相关手续,并保持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各子公司的设备和员工不变。
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制氧分公司现有两套6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和一套7500Nm3/h空分制氧机组,其中1号6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于2003年10月15日取得长治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山西长信钢铁有限公司80万吨炼钢技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经贸投资字[2003]310号),于2004年12月25日投产运行;2号6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和3号7500Nm3/h空分制氧机组于2009年12月30日取得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关于核准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2×780立方米高炉 1×80万吨转炉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晋经信办字[2009]328号),批复中的建设内容为建设15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企业分成6000Nm3/h空分制氧机和7500Nm3/h空分制氧机组建设,2号6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于2012年5月投入运行,3号7500Nm3/h空分制氧机组于2014年5月8日投入运行。
1号和2号6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由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设计,3号7500Nm3/h空分制氧机组由福建省新五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
1号和2号6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的生产能力为6000Nm3/h氧气、150Nm3/h液氧、6000Nm3/h氮气,3号7500Nm3/h空分制氧机组的生产能力为7500Nm3/h氧气、150Nm3/h液氧、15000Nm3/h氮气和210 Nm3/h液氩。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5月27日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联系会议研究,根据安监总厅管四函(2013)180号复函规定,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无需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并对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制氧分公司下发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晋危化安许证颁字[2014]17号)。
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委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对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制氧分公司的1号和2号6000Nm3/h空分制氧机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3号7500Nm3/h空分制氧机组于2014年4月21日通过了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竣工验收,并下发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长危化项目竣工审字[2014]002号)。
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制氧分公司现有员工78名,采用三班制,设有厂长1名,下设维修车间、生产车间和电仪车间,设有专职安全管理员2名。企业未设置采购、销售、财务方面的机构,依托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设置的供应处、销售处和财务处。
1号6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因为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炼钢产能下降,氧气、氮气的需求量下降,于2013年7月停用列备,企业将1号机组与公用系统连接的氧压机、氮压机后的阀门关闭,将控制室内的控制设备,化验室内的化验设备拆除封存,以便将来启机时使用。
企业有关证照取得情况
(1)营业执照
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6月15日,法定代表人范跃军,营业场所位于长治市合成北路3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氧气、氮气制造销售。
(2)土地使用
山西长信钢铁有限公司与长治市郊区马厂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土地合同书,土地租赁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消防验收
1号6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于2006年3月28日通过了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的消防检测,并取得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为长公消验字2006第27号。
2号6000Nm3/h空分制氧机组于2011年11月18日通过了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的消防检测,并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为长公消验[2011]第0020号。
3号7500Nm3/h空分制氧机组于2013年5月31日通过了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的消防检测,并取得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编号为长公消验[2013]第0020号。
(4)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山西长信钢铁有限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于2015年12月22日在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长安监应急(备)字(2015)BYJ0006号。
(5)安全生产标准化
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取得了由长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编号为AQB140411WHⅢ20130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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