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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瑞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金属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潞城市瑞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金属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025年1月
项目名称 潞城市瑞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金属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潞城市瑞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注册地址为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南街村(现已合并至微子村),法定代表人李兵,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钛合金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是一家以金属钙为主要深加工产品服务的企业。公司产品种类包括:钙块、钙粒、钙丝、高钙等,设计产能规模达到5000吨/年。
该公司现有员工48人,管理及技术人员10人,操作人员36人,维修人员2人;操作岗位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管理及技术岗、维修岗等辅助岗位人员实行“常白班”工作制。设有安全生产部、综合部、财务部、业务部4个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下设切削造粒车间、切块钙丝车间、高钙车间、切块一车间、切块二车间5个加工车间和一个维修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直接管理,安全生产部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
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该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取得由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潞发改备案【2018】20号。
该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取得由潞城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潞城市瑞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潞环函【2018】45号)。
该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同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微子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因该公司自身需求,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20日、2024年10月10日分别与村民签订了临占地协议书,租赁期限均为10年。
该公司安全评价报告由山西泽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2024年10月28日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由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长应危安条审【2024】7号)。
该公司安全设施由东周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2024年10月28日通过审查,由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长应危安设审字【2024】6号)。
2024年10月20日,该公司委托山西平恩博利雷电防护有限公司进行了防雷检测,并出具了《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相关防雷技术规范要求。
2024年12月2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该公司的建设进行了验收,形成工程竣工报告验收汇签单。
该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于2023年3月28日在长治市潞城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140481-2023-04。
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潞城市瑞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金属钙项目
建设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南街村(现已合并至微子村)
建设单位:潞城市瑞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李兵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批复单位: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设计单位:东周设计有限公司(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冶金行业乙级)
施工单位:河南万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
监理单位:北京象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产品规格:钙粒0.01~2mm,2~7mm;钙丝直径Φ7.5±0.2mm,68~73g/m;Φ8.5±0.2mm,85~90g/m,高钙为50~200mm;钙块30~150mm
建设内容
潞城市瑞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000吨金属钙项目加工装置,主要包括切削造粒车间破碎机、造粒机、刮削机等,用于破碎钙块;切块钙丝车间内布置的4台井式电阻炉和两台挤丝机,用于熔炼金属钙并挤压钙丝;高钙车间内布置的11台井式电阻炉,用于熔炼高钙;切块一车间、切块二车间内的切块机,用于剪切钙锭。主要储存设施包括成品原料库、空桶库、危废库、中间仓库、五金备件库等,以及配套的箱式变压器、配电室、消防水罐、消防控制室、冷却塔、办公楼等公辅设施。
 
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1.成品原料库未安装防爆照明灯、安全标志、人体静电释放器,可燃气体探头未与风机联锁。
2.切块钙丝车间氩气暂存区未安装氧探头。
 3.挤丝机扶梯处和机器处地面有油污。
4.切削造粒车间部分破碎机、引风机防爆电机不符合要求,切削造粒车间分筛厂房配电箱不是防爆配电箱。
5.切削造粒车间破碎机、造粒机未安装防护罩。
6.红色破碎机处线路凌乱,且未穿管保护。
7.配电室配电柜前绝缘垫破损。
8.办公楼顶未设置风向标。
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安全设施的更新与改进
1、安全设施需要定期维护和检测,如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消防器材、氧气浓度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保证设施的完好。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与维护,并保存相应记录。该公司所设置的氢气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固定式气体浓度探测器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有效使用;探测器如有故障应及时补充安装,数量不应低于设计要求。
2、 生产过程中确保各加工车间轴流风机处于常开状态,成品原料库房有成品钙丝、钙粒、钙块、高钙,储存时确保轴流风机处于常开状态,使该区域内的氢气不能达到爆炸下限10%,持续维持设计规定。
3、为了保证事故情况下装置内有足够的照度,在各加工车间及其疏散通道处设应急照明,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并保证完好无损
安全生产条件的完善与维护
1、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坚持定期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水平。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以满足公司安全运营的要求。
2、加强流动人员的管理,严禁闲杂人员在公司内逗留,生产区严禁吸烟。
3、在切削造粒车间、成品原料库区域内进行维修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防止作业人员操作失误造成高温烫伤、机械伤害等事故。
5、为保证事故情况下装置内有足够的照度,应经常检查库房、配电室、办公楼及其疏散通道处设置的应急照明,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为了保证切削造粒车间的生产安全性,生产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厂房内部地面、墙面积尘、积灰,保证不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
7、对库房和车间内湿度计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防止湿度过大。对破碎机、造粒机、切块机等机械设备采取降噪声措施,减少噪声职业危害;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备护耳器和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8、控制成品原料库房金属钙的储存量,保证正常储存总量严禁超出临界量200t,严禁在空桶库房、消防回车场地、装卸场地堆放金属钙成品。不得在金属钙生产厂房及钙库房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9、未经设计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功能,防止造成公司内建构筑物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足问题。停用的闲置房间严禁堆放金属钙或其他危险化学品。
10、随时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防止造成成品原料库、切削造粒车间与外部建(构)筑物、企业、道路、架空电力线等设施的安全间距不足。
11、建议企业对消防废水进行收集并统一处理。
主要装置的维护与保养
1、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设施应保证完整完好有效。要保证造粒机、筛分机、除尘器及其管道系统的严密性,强化除尘器的管理,确保除尘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生产作业过程应及时清理除尘器内部积尘、积灰,保证不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积尘、积灰要集中妥善处理。
2、建立设备检查台帐,记录运行、维护状况。依据设计专篇:切削造粒车间、成品原料库具有爆炸危险,其电气设备设施均应为防爆设施,选用ExdⅡCT4Gb,企业在日常加工生产过程中,应保持防爆电气设施的可靠性,禁止失爆。
3、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定期检查机械设备转动部位的防护罩。
4、应保证各种应急防护器材的完好性,事故状态下可立即投入使用。
5、该公司涉及起重机生产过程中使用频繁,起重机相关安全设施防脱钩和各类限位限重设施应齐全、有效;应经常检查起吊钢丝绳的使用状况,保证排列整齐有序,磨损度控制在有效范围内。
6、特种设备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账,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掌握特种设备运行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7、定期对气体报警检测系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校对,防止其发生误报或不报警现象。
8、安排专业人员对该建设项目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类接地设施的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复紧。
9、电力电缆布线应按规范要求敷设,具有爆炸危险性区域的电力电缆应穿镀锌钢管保护。照明配电箱(板)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10、造粒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非防爆起重机,非防爆叉车不得进入成品原料库及切削造粒车间。
安全生产投入
制定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制度中规定要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五节要求,为全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合理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经营。
8.5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1、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外委的检修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的要求执行,且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的相关资格证。
3、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留存相关的影相资料和演练完毕的效果评价。根据演练情况适时修订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应急物资。
4、岗位安全责任制应适时修订,安全员应监督切实贯彻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5、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文件的有关内容完善管理制度,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应依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标准要求,加强安全领导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合规性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风险管理等要求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7、加强引火源的管理,控制和消除引火源。
8、厂内人员不得随意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设备。
9、现场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禁止穿钉鞋。
10、为保证安全,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物流通道、消防通道要保证通畅,及时清理杂物。如遇降水极端天气应加强安全巡检及管理,冬季大雪天气车间、库房、配电室顶部应及时清理积雪。
11、工作中注意力应高度集中,严禁将手或工具等物件伸进危险区域内。密切注意设备各部分工作情况,如有不正常声音、振动、温升、异味、烟雾、动作不协调,失灵等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后再继续工作。
12、仓库、配电室、闲置房间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和休息场所。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安全评价结论 通过对该公司法律法规符合性、厂址安全性及平面布置、工艺及设施、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安全管理等进行安全评价,得出“潞城市瑞兆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金属钙项目已认真落实设计专篇中所设计的安全设施,项目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的基本要求,具备安全经营的条件”的结论,建设单位认可。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5年1月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张来庆 S011041000110191000876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慧斐 S011041000110202001454 土木工程 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谭向春 S011041000110192002490 电气 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宋晋峰 1100000000302649 自动化 安全评价师  
杨军凯 1700000000301499 电气 安全评价师  
王凯飞 S011041000110203001250 安全 安全评价师  
石雪雪 S011041000110203001260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王泽慧   化工工艺    
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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