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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长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襄垣县长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3年12月
项目名称 襄垣县长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襄垣县长安加油站(以下简称“该站”)位于长治市襄垣县夏店镇长安大道(付村),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投资人:徐金满,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共有职工13人,设有站长、安全管理员、加油员、开票员等岗位。
2020年8月6日取得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3590864406E。
2020年9月29日取得由襄垣县自然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晋(2020)襄垣县不动产权第0000871号。
2021年2月5日取得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变更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长应危经字【2021】000071B2Y3),有效期2021年2月11日至2024年2月10日,许可范围:汽油、柴油。
2021年10月15日取得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证书第0406040号),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4日。
该站于2023年9月3日委托山西平安防雷检测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对站内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并出具了《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报告编号:(1042017006)[2023]-JC-CZ-1126),有限期至2024年3月22日。
该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23年12月11日在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长应急(备)字140401-2023-078号。
该站经营的汽油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服务对象为各种行驶燃油机动车辆。所经营的汽油、柴油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汽车槽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该站6座40m3的S/F双层储油罐(4汽2柴),其中一座汽油储罐为隔仓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等级划分标准,该站油罐折算后的总容积为40m3×4+40m3×2÷2=200m3,为一级加油站。
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1.6#、8#加油机的92#加油枪未安装安全拉断阀。
2.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的界限标识不清晰。
3.加油作业区南侧的安全警示标识牌脱落。
4.卸油口内安装的机械式防满溢阀的防爆接线盒未单独接地;各卸油口安装的法兰盘未等电位跨接。
5.柴油人孔操作井内的量油口未上锁。
6.柴油、92汽油人孔操作井内安装的防渗漏检测仪的防爆接线盒未单独接地。
7.各储罐人孔操作井内双层复合管线的防爆接线盒未单独接地。
8.各储罐油品标识不清晰;罐区安全警示标识风化。
9.发电机的电机未单独接地。
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安全经营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1)坚持对员工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水平。
(2)加强对流动人员及站内设施的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出或逗留加油站,并做好防火宣传,加强引火源的管理,控制和消除引火源。尤其是东侧的汽修门面房和西侧的橡胶厂门房,在卸油等高风险作业时,要做好紧急应对措施及人员的管理。
(3)不得在站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4)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有关内容进行隐患排查,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定期进行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检测和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定期检查油罐的腐蚀情况。
(6)油罐车向油罐内卸油时,严禁同时进行加油作业。
(7)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8)加油站内员工应规范着装,工作时穿防静电鞋。
(9)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箱或沙池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10)如加油站进行改扩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45号令)的有关办法实施。
(1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强化应急培训,进行实地演练,并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和演练完毕的效果评价。
(12)应对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电气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证实行闭环管理。
(13)对进入站内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进站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14)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要求,按比例提取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一条,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5)定期检查形象标识、房屋顶、罩棚和其他悬挂物是否牢固,避免因坠落带来人身安全问题。
(16)视频监控系统和远传液位监测系统的放置区域应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随时关注视频监控画面,发现接触不良状态立即进行维修。
(17)加油岛岛面、汽油加油机防爆区域内不应放置除消防器材外的其他物品,定期进行清理杂物。
(18)站房、配电间、发电间等火灾危险区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火灾危险区域”等标识,如标识脱落,及时进行更换。
(19)定期疏通站区的排污管线,防止罐区排污管堵塞。
工艺和设施方面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1)做好站内的清洁文明,保持站内现场无钩、连、绑、挂现象。
(2)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3)按时对各油罐通气管管口安装的阻火器和呼吸阀、液位仪、电磁防溢阀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防止其带病运行。
(4)加油站内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不能随意改变,防止造成站内防火间距不足问题。
(5)随时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防止造成加油机、油罐等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企业、道路、架空电力线等设施的安全间距不足。
(6)定期对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的界限标识进行维护。
(7)定期对该站设备设施、工艺管道、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类接地设施的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复紧。
(8)不得随意切断远传液位仪、油罐防渗漏检测系统、电磁防溢阀检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的电源,不得随意关闭安全设施的故障报警显示器(信号灯),保证配置的UPS不间断电源正常工作。
(9)罩棚应定期检测结构与荷载的符合性;定期涂刷防火涂料。
(10)不得随意更改储油罐、加油机内的油品,不得随意改变站内辅助建筑物的功能。
(11)定期对站内的防雷、防静电设施除锈,保证接地电阻、接地体截面积符合要求。
(12)站内共设16具4kg干粉灭火器,建议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设计标准》(GB50156-2021版)规范要求在加油作业区配备8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安全评价结论 襄垣县长安加油站目前的安全管理、站址选择、总图布置、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辅助设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经营储存条件。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3年12月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张来庆 S011041000110191000876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慧斐 S011041000110202001454 土木工程 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谭向春 S011041000110192002490 电气 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宋晋峰 1100000000302649 自动化 安全评价师  
杨军凯 1700000000301499 电气 安全评价师  
王凯飞 S011041000110203001250 安全 安全评价师  
谭开军 1500000000301460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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