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通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潞城市通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
项目名称 | 潞城市通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潞城市通达加油站(以下简称“该站”)位于长治市潞城区史回乡闫李庄村,成立于2006年6月19日,投资人郝丽敏,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 该站于2003年4月1日通过了长治市公安局消防队的消防验收并取得了长治市公安消防队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长公消验字2003补第219号)。 2020年1月2日该站与潞城区史回乡闫李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子2020年1月1日起2025年1月1日止。 2020年4月26日该站取得了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0403035号),有效期至2025年4月25日。 2023年1月10日该站取得了长治市潞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816623912157)。 2023年4月21日该站取得了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长应危经字[2023]000353B2Y2),有效期从2021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许可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于2023年4月17日在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长应急(备)字140401-2023-019号。 2023年12月26日该站委托山西祥云雷电防护检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对站内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及防静电设施进行了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并出具了《加油加气站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报告书编号:XYLD-晋雷检字[2023]CZ-0585),有效期限至2024年6月25日。 该站经营的汽油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服务对象为各种行驶燃油机动车辆。所经营的汽油、柴油的运输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负责,运输方式为汽车槽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该站共设有3座S/F型双层储油罐(1座罐容为10m3的汽油罐,2座罐容均为20m3的柴油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第3.0.9条的等级划分标准,该站油罐折算后的总容积为10m3+(20m3×2÷2)=3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为三级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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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 | ||||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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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
1.进站须知告知牌位置设置不合适。 2.量油帽未上锁。 3.无应急疏散图安全告知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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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
安全经营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1)坚持对员工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水平。 (2)加强对流动人员及站内设施,尤其是罐区的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出或逗留加油站,并做好防火宣传,加强引火源的管理,控制和消除引火源,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置。 (3)不得在站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4)加油站应定期进行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检测和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定期检查油罐的腐蚀情况。 (5)油罐车向油罐内卸油时,严禁同时进行加油作业。 (6)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7)建议配备两套以上防护服,加油站内员工应规范着装,工作时穿防静电鞋。 (8)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箱或沙池等消防设施、器材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9)消防沙箱或沙池内应保持沙量充足,不应存放杂物,沙子应保持干燥不结块。不含树叶、石子等杂质,附近应配置沙铲、沙桶、推车等灭火和应急处置辅助器材。 (10)安全标识有残缺的应及时更换标识。 (11)如加油站进行改扩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45号令)的有关规定实施。 (12)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演练,强化应急队伍,提高应急技能,并留存相关的影相资料。 (13)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站内作业时,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制度需落实到位,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相应危害,不可违规施工。 (14)对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电气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许可证实行闭环管理。 (15)对进入站内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进站有关安全规定、可能触到的危险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16)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要求,按比例提取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 (17)定期检查警示标识、房屋顶、罩棚和其他悬挂物是否牢固,避免因坠落带来人身安全问题。 (18)依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重点人员安全资质对标和学历提升行动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139号)的要求,进行学历提升。 (19)建议为员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0)加油岛岛面不应放置除消防器材外的其他物品,定期进行清理杂物。 (21)站房、配电室、库房等火灾危险区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火灾危险区域”等标识。 工艺和设施方面的对策措施及建议 (1)做好站内的清洁文明,保持站内现场无钩、连、绑、挂现象。 (2)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3)按时对各油罐通气管管口安装的阻火器和压力真空阀、液位仪、油罐渗漏检测仪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防止其带病运行。 (4)加油站内建(构)筑物的使用功能不能随意改变,防止造成站内防火间距不足问题。 (5)随时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防止造成加油机、油罐等设施与外部建(构)筑物、企业、道路、架空电力线等设施的安全间距不足。 (6)油罐调换油品应保证与站内外设施的安全间距和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7)定期对加油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的界限标识进行维护。 (8)安排专业人员对该站汽油设备设施、工艺管道、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类接地设施的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复紧。 (9)经常维护保养液位测量仪表,实现储罐物料液位动态监控。不得随意停用远传液位仪、防渗漏检测仪(油罐)、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不得随意关闭安全设施的故障报警显示器(信号灯)。 (10)液位仪放置地点需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11)罩棚应定期检测结构与荷载符合性。 (12)定期对紧急切断系统进行试验,确保事故状态下实现紧急停车和关闭紧急切断系统的保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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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结论 | 潞城市通达加油站目前的安全管理、站址选择、总图布置及建(构)筑物、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辅助设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汽油)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经营储存条件。 |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 ||||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 |||||
承担的工作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职称 | 备注 |
项目组长 | 张军会 | 1800000000200021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技术负责人 | 张来庆 | S011041000110191000876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慧斐 | S011041000110202001454 | 土木工程 | 安全评价师 | |
报告审核人 | 谭向春 | S011041000110192002490 | 电气 | 安全评价师 | |
报告编制人 | 张军会 | 1800000000200021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宋晋峰 | 1100000000302649 | 自动化 | 安全评价师 | |
杨军凯 | 1700000000301499 | 电气 | 安全评价师 | ||
王凯飞 | S011041000110203001250 | 安全 | 安全评价师 | ||
谭开军 | 1500000000301460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现场工作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