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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恒丰气体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黎城县恒丰气体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2021年6月28日
项目名称 黎城县恒丰气体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黎城县恒丰气体有限公司位于黎城县309国道北泉寨段交警队东,成立于2008年6月23日,法定代表人:张苏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20年3月11日取得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6676437982J(1-1))。
2018年6月27日取得原黎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长黎安经字【2018】001),有效期至2021年6月26日。
2021年4月12日取得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14040(08)-2025),有效期至2025年5月13日。
2020年11月1日与黎侯镇北泉寨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黎城县恒丰气体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2人,法定代表人张苏云于2020年9月11日取得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140426196112280021;安全管理人员杨黎红于2019年3月18日取得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140426197502280013。
2021年4月12日取得长治市现代云防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易燃易爆场所防雷检测报告书》(报告书编号:20210412)。
该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于2021年5月16日在黎城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黎应急(备)字(2021)BWH002号。
该企业现有2座低温液体储罐,分别为1座15m3立式液氧储罐、1座15m3立式液态二氧化碳储罐;2座储罐均取得长治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出具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报告编号:RD2020R0402(液氧储罐)、RD2017R0558F(二氧化碳储罐)。
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1、氧气充装间的氧气浓度检测仪未固定。
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1、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活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
2、应高度重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配置,坚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费用提取,建立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对安全投入费用实行专款专用。
5、严格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到演练前有计划和方案、演练后有总结评价和改进。
6、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纠正和消除违规、违章的操作行为,特别是超温、超压、超液位进行充装等违章作业。
7、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完善相关资质的收集、整理及台账记录工作。
8、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9、做好气瓶的维护、保养以及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
10、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气瓶流入经营运行中。
11、加强对流动人员及公司内设施的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出或逗留,并做好防火宣传,加强引火源的管理,控制和消除引火源。
12、企业应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及防护器材。
13、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有关内容完善管理制度,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针对重点监管的乙炔瓶库,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15、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环节“十严禁”规定》开展自查自整,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经营和装卸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日常销售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车前安全检查。
1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和防震圈。
17、放散氧气以及排放液氧时,应通知周围严禁动火,并向上引出房顶。
18、不得改装气瓶或将报废气瓶翻新后使用。
19、应定期进行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检测和检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
20、及时清理储罐区和充装间内的杂物,以免杂物过多引发火灾事故。
21、应在储罐区卸车口增加导除静电装置。
22、设计、安装和维修气、液体管道时,管道外壁应有漆色标识,氧气为淡蓝色。
23、企业三侧与土山体相邻,雨天及其他恶劣天气应定期巡查,谨防山体滑坡或其他自然灾害。
安全评价结论 黎城县恒丰气体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公用辅助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经营储存条件.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2021年6月26日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张来庆 S011041000110191000876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魏日中 0800000000207057 冶金 安全评价师  
报告审核人 秦淑环 1800000000100002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张军会 1800000000200021 化工机械 安全评价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任迎春 1800000000200140 化工工艺 安全评价师  
杨军凯 1700000000301499 电气 安全评价师  
宋晋峰 1100000000302649 自动化仪表 安全评价师  
韩丁丁 S011032000110193000928 安全 安全评价师  
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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