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次氯酸钠技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告
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次氯酸钠技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告
2022年1月
2022年1月
项目名称 | 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次氯酸钠技改项目 | ||||
项目类别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次氯酸钠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华华 建设地点: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工程占地面积:9874.25 m2 建设内容:次氯酸钠装置及界区内的公辅设施 总投资:300万元 技改规模:5万吨/年次氯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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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 | ||||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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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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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
1、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设备选型必须由设计单位根据工艺参数、腐蚀裕度、物质特性等确定。同时落实好工艺补偿措施的设计,如设备防爆设计、钢结构防火涂层设计、有毒气体报警仪设置、电缆保护、消防系统设计等。 2、建设项目整体布局,装置的平面布置、消防车道、防雷防静电接地和建筑物结构造型、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等应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3、本技改项目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4、特种设备应从有设计、制造资质的厂家购买,并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5、氯气缓冲罐、氯气管道、涉氯作业场所的安全措施必须符合《氯气安全规程》和《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的相关要求。 6、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 7、加强泄漏管理,建立健全泄漏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罐区的防腐蚀工作,车间设备基础、罐区地面等进行防腐处理,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可能性,做好泄漏检测与维修和源设备泄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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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结论 |
1、产业政策符合性 该项目选址在襄垣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取得了项目备案证,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 2、厂址选择合理性 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影响,但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抗震、防雷、防洪、排水等措施可有效地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项目生产安全。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项目生产装置与外部道路、村庄、企业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3、平面布置合理性 建设项目整个厂区设人流、物流两个出入口,生产装置区、储存区、辅助生产区合理布置,功能区之间物流输送方便合理,厂区道路宽度、高度符合要求,总平面布置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要求,内部装置间的防火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4、生产工艺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次氯酸钠技改项目生产技术成熟、可靠。 5、配套和辅助工程的满足性 该项目水、电等依托山西瑞恒化工有限公司现有设施,供电电源采用双电源,消防系统依托瑞恒化工消防系统,消防水量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厂区东南角设有654m3的事故池,事故池容积满足事故水排放要求,仪表空气、采暖热媒等其他依托工程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6、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氯气、氢氧化钠溶液,需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有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10%])5万吨。 受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山西中信安评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根据2015年5月27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安监管三字【2013】8号)等规定,对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次氯酸钠技改项目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从项目的选址、工艺技术、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安全对策和建议,评价工作组认为: 襄垣县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次氯酸钠技改项目在今后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在采用本报告和可研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后,可有效预防控制危险、危害因素,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使本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降至可接受的程度,具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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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1年12月30日 | ||||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 |||||
承担的工作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职称 | 备注 |
项目组长 | 宋会婷 | 1500000000200990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技术负责人 | 张来庆 | S011041000110191000876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慧斐 | S011041000110202001454 | 土木工程 | 安全评价师 | |
报告审核人 | 张军会 | 1800000000200021 | 化工机械 | 安全评价师 | |
报告编制人 | 宋会婷 | 1500000000200990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宋晋峰 | 1100000000302649 | 自动化仪表 | 安全评价师 | |
张志林 | 0800000000202443 | 电 气 | 安全评价师 | ||
王林娟 | 1500000000301591 | 安全工程 | 安全评价师 | ||
谭开军 | 1500000000301460 | 化工机械 | 安全评价师 | ||
现场工作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