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双剑金属颗粒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长治市郊区双剑金属颗粒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2年1月
2022年1月
项目名称 | 长治市郊区双剑金属颗粒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长治市郊区双剑金属颗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6日,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西白兔镇西白兔村村西,法定代表人宋伟,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圆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靠站经营活动)。该公司危化经营许可范围为:金属钙加工。 该公司现有员工22人,下设总经理、综合办、销售科、财务科、生产车间等职能部门,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 该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在原长治市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晋长潞州安经字[2019]001,许可范围:金属钙加工,有效期至202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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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安全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 ||||
采用的主要 技术手段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 ||||
评价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 |
1、闲置间氩气、氧气和乙炔混放,气瓶无防震圈、瓶帽及防倾倒措施。 2、低压配电室(南北两侧)孔洞未封堵; 3、厂房北侧室外电缆线电线布线不规范。 4、厂房内电线保护套破损、布线未采用桥架。 5、断削机三角带未使用防静电皮带 6、粉碎机轴承(发热)部位粉尘未及时清理;钙棒生产车间设备本体上粉尘未及时清理。 7、钙粒车间的柱、梁不满足耐火等级要求。 8、钙粒二车间破碎机传送机无防护罩; 9、钙粒车间、成品库与钙合金加工棚毗邻,无防火间距. 10、成品库的安全出口开设在车间内,仅有一个安全出口。 11、钙粒厂房,成品库内灯具未采用防爆尘密型灯具。 12、成品库房占地面积、防火分区面积超过标准规定 13、厂区下坡路段排水沟不畅通,被滑坡山体堵塞。 14、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少,部分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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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对策 措施建议 |
1、该公司各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2、该公司应依据承诺短期内尽快移除钙合金加工棚内设备,使钙粒车间与成品库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3、该公司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对钙成品库进行改造,使成品库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m2和60m2。 4、该公司钙粒车间、成品库至厂内主要道路内部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5、该公司厂区地势竖向布置错落有致,北侧、南侧为边坡,易造成边坡坍塌或遭遇洪水灾害,经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雷雨季节时的隐患状况,加强巡检,建议对此处边坡进行加强,并采取引洪措施,防止厂区内部洪涝灾害,特别应关注钙粒厂房和成品库的防雨措施。 6、建议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规定的相关内容。 7、应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的规定进行特殊作业。 8、如进行改扩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45号令)的有关办法实施。 9、控制钙库房金属钙的储存量,保证正常生产储存量,严禁超出临界量200t。 10、不得在钙生产厂房及钙库房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质。 11、应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的有关内容完善管理制度,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坚持对员工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水平。 13、加强引火源的管理,控制和消除引火源。 1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规违章的操作行为。 15、该公司钙粒车间、钙合金加工棚、成品库、钙丝及无缝线车间的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有破损或不清晰应立即更换。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等相关标准要求。 16、补充和完善公司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台帐、安全例会记录。 17、厂房、库房内安全设备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8、厂内人员不得随意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设备。 19、该公司严格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按照厂内的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20、各厂房、仓库、配电室、闲置房间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和休息场所。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 21、该公司应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2、该公司起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起重机作业人员操作证。 23、该公司应依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申请达标定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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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结论 | 长治市郊区双剑金属颗粒有限公司钙粒车间生产装置,周边环境、平面布置、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具备安全经营储存条件。 | ||||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
2022年1月5日 | ||||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 |||||
承担的工作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职称 | 备注 |
项目组长 | 张军会 | 1800000000200021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技术负责人 | 张来庆 | S011041000110191000876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郭慧斐 | S011041000110202001454 | 土木工程师 | 安全评价师 | |
报告审核人 | 任迎春 | 1800000000200140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报告编制人 | 张军会 | 1800000000200021 | 化工工艺 | 安全评价师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谭开军 | 1500000000301460 | 化工机械 | 安全评价师 | |
宋晋峰 | 1100000000302649 | 自动化 | 安全评价师 | ||
杨军凯 | 1700000000301499 | 电气 | 安全评价师 | ||
韩丁丁 | S011032000110193000928 | 安全 | 安全评价师 | ||
现场工作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