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报告公示 >

2016-045 长治县溪源加气有限公司 现状

长治县溪源加气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估报告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项目名称

长治县溪源加气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长治县溪源加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注册地址为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荫城镇桑梓一村,成立于20141216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法定代表人陈雪明。于20141216日取得山西省长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40421100065012),经营范围:液化气销售。

长治县溪源加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充装站)属于新建项目,于2015113日取得长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治县溪源加气有限公司新上液化气供应站建设项目备案意见的通知》(长县发改经字【20154号);于2015年取得长治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该项目所占土地为长治县荫城镇桑梓一村农民集体土地,该公司于2014527日与长治县荫城镇桑梓一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租赁和房屋买卖合同;于20151231日取得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防雷设施于2016421日通过山西省长治县气象局的检测,并取得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合格证,有效期至20161020日。

设计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大通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省建源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450m3的埋地卧式液化气储罐(含1台残液罐)、压缩机及灌装间、与工艺设施配套的管线、消防水池、配电间、消防泵房等。

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危险度评价法,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

采用的主要技术手段

现场咨询、查资料等

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消防泵房、配电室、营业室、值班室均未设置应急照明灯。

2、  最近的液化气埋地储罐与站区西南侧一般架空通讯线(杆高8m)之间的防火间距为4.8m

3、  值班室内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显示器旁无探头分布图。

4、  消防泵房为半地下室,门口与泵房地面之间有落差,应在泵房门口处安装防护栏杆。

5、  站内安全标志缺少。

6、  配电柜前未采取防触电措施。

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

1、  已在消防泵房、配电室、营业室、值班室各安装一台应急灯。

2、  已将西南侧架空通讯线移至防火间距外,距最近储罐6.7m

3、  已在可燃气体报警器旁粘贴探头分布示意图。

4、  已在消防泵房室内台阶处安装防护栏杆。

5、  罐区、充装间、辅助区未增设了安全警示标志。

6、  配电柜前铺上胶皮垫。

安全评

价结论

长治县溪源加气有限公司目前的安全管理、站址选择、总图布置、工艺及设施、公用辅助设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安全经营储存条件可以接受。

评价报告

提交时间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承担的工作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专业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宋会婷

1500000000200990

无机化学

安全评价师

 

技术负责人

魏日中

0800000000207057

炼焦化学

高级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荆恩芳

 

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

注册安全

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秦淑环

1500000000200141

化学

安全评价师

 

报告编制人

宋会婷

1500000000200990

无机化学

安全评价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王林娟

1500000000301591

安全工程

安全评价师

 

朱淑兰

1200000000200504

机械

安全评价师

 

谭向春

1500000000302182

机电工程

安全评价师

 

谭开军

1500000000301406

化学工程与工艺

安全评价师

 

 

 

×

扫一扫关注 官方微信